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致辭全文(一月七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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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的公眾諮詢」議案辯論時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們今天再有機會討論政制發展這議題。我要開宗名義向各位議員表明,香港是會達至普選的。但香港達至普選這個最終目標是源於《基本法》,而並不是因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在座不少議員相信都會記得在一九七六年英治年代當《公約》適用於香港時,當年的英國政府加入了保留條文,香港毋須依從第25條b段,亦即是說《公約》不 適用於當年的行政局和立法局的組成。亦根據中央人民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向聯合國秘書長發出的照會,《基本法》第39條的規定,這項保留條文仍然是有效 的,而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回歸後,繼續可以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發展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