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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致辭全文(六月三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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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致辭全文(一)(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全面檢討問責制」議案辯論時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代表政府回應由黃毓民議員提出的議案。   有關議案的題目提及「問責制」,我希望可以澄清特區政府推行政治委任制度各方面的背景及理據。 推行政治委任制度的理據 ───────────   政府在二○○二年七月實施政治委任制度。在這制度下,政府最高層設有一個政治領導層級,並以常任公務員為骨幹予以配合。政治委任官員並非公務員,不享有任期的長期保障,任期不超逾提名或委任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並須就各自政策範疇內的事宜承擔政治責任。   在這制度下,行政長官可以建立自己的管治班子,其成員須與他有相同的理念和使命,並要在行政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