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種族歧視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決議案回應議員的致辭全文(六月二十四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6-2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種族歧視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決議案回應議員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種族歧視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回應議員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 我十分多謝各位議員就規例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平等機會委員會在實施作為法定組織的功能時,最重要的職務之一,是通過調解來處理各方面的個案,這是平機會多年以來的工作重點。 今日大家特別關心平機會在甚麼情況下可以提起法律程序。我現在回應各位議員,特別是吳靄儀議員剛才提到的意見。我可以再次重申,平機會在兩個情況下可以 啟動法律程序。第一,在受害人不願意提出法律程序的特殊情況下,可以按大家今日審議的規例來處理這些個案。第二,在不影響受害人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