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修訂《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開場發言(十一月五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8-11-05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食物及缳生局局長修訂《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的決議案修訂《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動議通過以我名義提出的決議案,修訂《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詳情已載於給各位議員的議程內。 為了進一步減低禽流感的風險,加強保障市民健康,我們在二○○八年七月二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規定零售商不能在零售層面存留活家禽過夜,並必須在每天晚上八時前屠宰所有在零售檔內的活家禽。 立法會其後成立了小組委員會審議有關規例。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有部分委員認為在惡劣天氣情況下(例如當天文台發出八號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時),一些零售商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