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修訂《2009年食物業(修訂)規例》總結發言(七月九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7-09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食物及缳生局局長修訂《2009年食物業(修訂)規例》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的決議案修訂《2009年食物業(修訂)規例》的總結發言: 主席: 很多謝各位議員就這個議題發表不同的意見,並支持我們現時的做法。 我首先要解釋一下《食物業規例》這個新的條文,並非只是針對食肆,我們亦禁止抽取、使用、供應或交付水質持續欠佳的海水的人士,這包括海水供應商、運輸商,特別是賣海鮮的零售商和食肆,所有這些一連串的人士,都有同樣的責任。 議員提到不同的工作方面,特別是我們過去這十年,或者是我們最近這幾年的工作。我也簡單交代一下這個工作和現時的效果。自從二○○四年我們開始工作之 後,我們特別在三個層面做工作,第一是食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