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動議修訂《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開場發言(五月二十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5-20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動議修訂《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決議案,議決修訂《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議案。議案的內容已載於發送給各位議員的文件內。此議案將修訂《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 首先,我非常感謝《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議員及其他委員,就討論《規例》內容進行了多次會議,並提出多項寶貴意見。委員會亦邀請了業界相關團體及持分者發表意見。當局仔細考慮了委員會的意見,建議修訂有關《規例》,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文。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目的是在於去年六月獲立法會通過的《2008年建築物(修訂)條例》的法律框架下,訂明小型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