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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二讀《燃油污染(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六月二十四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運輸及房屋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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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二讀《燃油污染(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燃油污染(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燃油污染(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要實施由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燃油公約》),該公約就非運油船因漏油或排放碳化氫礦物油 類(例如船用燃油)而造成的污染損害,設立賠償制度。香港過去亦曾就運油船,實施一條相近的國際公約,即《1992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並制訂 本地法例(《商船(油類污染的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第414章))。   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 訂定船東就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