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庫
文章名稱 : 重組公務員培訓處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建議書
日期 : 2003-12-01
網址 :
文章預覽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會議 討論文件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重組公務員培訓處 目的 本文件旨在就重組公務員培訓處(培訓處)的建議徵詢委員的 意見。 建議 2. 我們較早前檢討過培訓處的運作。我們建議︰ ( a ) 培訓處應專注於四個核心範疇, 分別是( i )統籌高級公務 員的培訓發展; ( i i )舉辦國家事務研習課程; ( i i i )向部門 提供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方面的顧問服務;( i v )推廣公務員 持續進修的文化; 及 ( b ) 把培訓處歸併入公務員事務局。 理由 3. 政府致力為公務員提供培訓, 讓公務員掌握所需的技能和知 識, 向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我們鼓勵公務員培養持續進修的文化, 不斷汲取新知。 - 2 - 4. 一九九四年, 政府開始把培訓職能下放予各局/ 部門, 以鼓 勵部門首長更專注處理培訓及員工發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