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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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CB(1)206/07-08(04)號文件 二 零 零 七 年十一月十九日會議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在 政 府 內 實 施 五 天工作周 目 的 本 文 件向議員簡介在政府內實施最後階段五天工作周的檢討結 果。 背 景 2 . 二零零六年一月, 行政長官宣布成立工作小組, 成員包括公務 員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效率促進組的代表, 專責研究由二零 零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建議及具體落實方案。 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的委員會會議上, 我們向議員簡介按以下四 項基本原則分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措施: 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 不減 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 不削減緊急服務; 以及在星期六維持一些必 需的櫃台服務。我們亦向議員簡介第一階段(即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 日起)改行五天工作周的政府服務(請參閱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