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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校長職能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報告
日期 : 20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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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教育署 Education Department 本署檔號Our Ref: ED(SBM)TR/07/02 香港灣仔 來函檔號Your Ref: 皇后大道東213 號 電話 Tel. No.: 2892 5460 胡忠大廈十四樓 1431B 圖文傳真Fax No.: 2834 7350 教育署校本管理科 校長專業發展組 致: 各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校長 各位校長: 香港教育署委託本人,以現任校長及校長接班人為對象,撰寫專業發 展綱領。為此,本人擬訂了一份討論文件,臚列校長目前及日後所要履行 的各項職責,希望校長及各有關人士提供修訂意見,以確保職責表能真確 反映實際情況。 這份討論文件將會成為日後校長持續專業教育的參考 。各位校長可 以從教育署網頁(http://www.ed.gov.hk/sbm/principal/chinese/index.htm) 下載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