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6-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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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CB(1)1440/05-06(03)號文件 二 零 零 六 年五月十五日會議 資 料 文 件 立 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在 政 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 目 的 本 文 件 向 議 員 簡介政府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分階段實 施五天工作周的計劃。 背 景 2 . 行政長官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宣布成立工作小組, 研究 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建議及具體 落實方案。我們會在維持政府服務整體水平及效率的大前提下實施 五天工作周, 並會恪守以下基本原則: (a) 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 (b) 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 (c) 不削減緊急服務; 以及 (d) 在星期六維持一些必需的櫃台服務。 3 . 各局/ 部門遵照上述基本原則和工作小組所提供的行政指 引, 並考慮五天工作周對其履行法定責任的影響、已發表的服務承 諾、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