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公務員招聘政策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8-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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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會議 討 論 事 項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招 聘 政 策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闡 述 公 務 員 招 聘 政 策 。 指 導 原 則 2. 公務員聘任(包括招聘和晉升)的指導原則, 是透過公 開、公平和具競爭性的程序, 遴選合資格和合適的人員。 填 補 基 本 職 級 的 空 缺 3. 公務員職系基本職級或單一職級職系1的空缺, 一般 都是透過公開招聘及/ 或內部招聘其他職系人員來填補的。 在特殊情況下, 單一職級職系(其中少數屬首長級職位)的空 缺可能會透過從其他職系調派在職人員來填補。公務員職系 基本職級或單一職級職系的入職要求, 是根據有關職系/ 職 級的工作需要來釐定。入職條件一般都會列明所需的學歷或 專業資格、專門技能、工作經驗、語文能力和其他條件或特 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