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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秘書處就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周年報告中提出的事項的研究結果所擬備的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保安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報告
日期 :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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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會CB(2)407/09-10(01)號文件 檔 號:CB2/PL/SE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就 2009年12月7日特別會議 擬 備 的 背 景 資 料 簡 介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專 員 向 行 政 長 官 提 交 的 周 年 報 告 中 提 出 的 事 項 的 研 究 結 果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綜 述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過 往就截取通訊及監察 事務專員(下稱"專員")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周年報告中提出的事項 的研究結果所作的討論。 背景 2. 根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下稱"該條例") 第49條, 專員須就每段報告期間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報告須在 有關報告期間屆滿後的6個月內提交,而行政長官須安排將報告的 文本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