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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有關檢討房屋津貼調整機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報告
日期 : 20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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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有關檢討房屋津貼調整機制 目的 本文件載述當局就修改居所資助津貼、自置居所津貼、租金津 貼、自行租屋津貼和住所津貼的調整機制提出的建議。 背景 2 . 上述各項房屋津貼在每年四月一日根據財務委員會核准的既定機 制作出調整。 3 . 居所資助津貼/ 自置居所津貼/ 租金津貼是根據截至十二月三十 一日為止過去12 個月內的物業價格走勢作出調整, 而物業價格走勢 是按照在該期間內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訂的全年私人物業價格指數為 準, 但調整幅度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為上限。這個機制自一九 九四年起沿用至今。至於津貼額在物業價格下調和通貨緊縮時應否和 如何調整, 則無規定, 至少並無明文規定。由於這缺點, 我們需徵求 財務委員會特別批准, 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及二零零零年四月調低津貼 額。我們認為有需要進行檢討, 看看有關機制是否配合現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