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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外勤行車津貼檢討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報告
日期 : 200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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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CB(1)260/02-03(03)號文件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會議 外勤行車津貼檢討 目的 本文件向議員闡釋政府就外勤行車津貼率釐定公式及日後調整津貼率的機制提出的修訂建議。 建議 2. 現建議: (a) 由二零零三年一月起,把汽車和電單車的外勤行車津貼率分別調整至每公里2.07元和0.77元; (b) 由二零零四年起,於每年四月一日,按照上一曆年計至十二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有關開支項目(“汽車燃料”和“汽車維修”),與之前一年同期比較所得的價格變動,調整外勤行車津貼率。 理由 外勤行車津貼率的釐定公式 3. 現行外勤行車津貼率的釐定公式,計及固定開支和經常開支。固定開支包括50%的折舊率、50%的牌照費和75%的保險費;經常開支則包括汽油、機油、潤滑油、維修保養和輪胎的十足費用。鑑於固定開支項目大部分會在頭4 8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