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文職職系工作相關津貼的檢討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4-01-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資料文件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文職職系工作相關津貼的檢討 目的 本文告知委員有關公務員文職職系工作相關津貼第二階段檢討的結果,以及當局決定某些工作相關津貼會於第三階段,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檢討。 背景 2. 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的六個月內,各部門須檢討其轄下的文職職系工作相關津貼(輪班工作津貼及颱風/黑色暴雨警告當值津貼除外),以確保有充分理據繼續發放有關津貼。 3. 我們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的委員會會議上告知委員(立法會 CB(1)1688/02-03(01)號文件),由於發生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事故,發放給執行清潔、清理排水渠/污水渠和處理廢物/血液/屍體等職務的辛勞津貼,其檢討期將會延長六個月。涉及的部門/機構分別是漁農自然護理署、生署、渠務署、機電工程署、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醫院管理局、房屋署以及海事處。在作出這項決定時,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