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簡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介紹 |
日期 | : |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簡介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載於附件)在一九九一年六月六日制定,並在一九九一年六月八日實施。這本小冊子旨在方便廣大市民了解條例的內容,以及認識條例的重要性。 背景 2. 聯合國大會在一九四八年訂立《世界人權宣言》,臚列有關人權的一般原則,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 3. 《世界人權宣言》只載列國際法的一般原則,並無訂明有關國家必須落實這些原則。因此,聯合國在一九六六年通過兩項有關人權的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在兩項公約內載列了各項基本人權和自由,並訂明各締約國都有責任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貫徹這些權利。這兩項公約在一九七六年開始生效。同年,聯合王國政府經作出若干保留條文和聲明後,批准上述公約,並把兩項公約引伸至適用於其各個屬土(包括香港)。 4. 一九八四年,聯合王國政府與中國政府達成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