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九題︰政府決意杜絕一切舞弊及不當行為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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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十九題:政府決意杜絕一切舞弊及不當行為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林煥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一九九九年,廉政公署建議三百名涉嫌行為不當的公務員採取紀律處分,人數較對上一年的相應數字高出百分之六十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人數增加的原因;及 (二) 將會採取甚麼額外措施處理該項問題?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紀錄,一九九七和一九九八年經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轉介政府部門的個案所涉人員的總數分別是三百五十六和三百七十五人。而一九九九年的總人數是三百零三人,其中一百八十二人被建議採取紀律處分╱行政措施,其餘一百二十一人的個案則供參閱之用。這一百八十二人,相比於一九九八年的一百七十六人被建議採取紀律處分╱行政措施的人數,只稍微上升百分之三。 政府十分重視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