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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五題:駐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採用靈活職級審訂制度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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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五題:駐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採用靈活職級審訂制度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就駐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採用靈活職級審訂制度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口頭答覆: 問題: 根據財務委員會在一九九一年批准實施的靈活職級審訂制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可就各個政府駐香港以外地方經濟貿易辦事處(簡稱「經貿辦」)的常額職位,開設職級較高的編外職位予以暫代,以便出任有關經貿辦職位的官員可支取較該職位原定薪酬為高的薪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回歸以來,上述制度的實施情況,並以附表列出經貿辦名稱、涉及的常額職位的名稱及職級、編外職位的職級、歷任官員的姓名和任期、每位官員上任前的職位和實任職級,以及上任前後的薪酬差額; (二)有否評估由職級高於職位所需的官員出任有關職位有否構成濫用公帑;若評估結果屬否,理據是甚麼;及 (三)會否檢討上述制度的實施情況,以及考慮放棄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