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十題:公務員入職制度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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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二十題:公務員入職制度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公務員入職制度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年六月一日實施新的公務員入職制度,各公務員職系基本職級的新入職人員會先按試用條款受聘三年,繼而按三年期合約條款受聘(俗稱「三加三模式」),然後方可獲考慮轉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職系(教師職系除外)列出至今有多少名按三加三模式受聘的僱員已完成三年試用期及三年合約期、當中分別有多少人獲得和不獲轉以長期聘用條款繼續受聘,以及部分人不獲以長期聘用條款繼續受聘的原因; (二)至今有多少名按三加三模式受聘的教師已完成三年試用期及三年合約期,當中: (i)獲得轉以長期聘用條款繼續受聘的人士數目,並按他們現時的職級和正任教的學校類別(即中學或小學)列出分項數字; (ii)不獲轉以長期聘用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