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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二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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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二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金融海嘯對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下各項基金在過去十二個月的投資回報率;及 (二)鑒於有報道指醫院管理局於去年十二月起,容許員工在退休或離職時選擇暫時不提取公積金,並保留公積金帳戶最長五年以期日後賺取較佳回報,政府有否計劃向公務員提供類似的選擇;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先生: 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下稱「公積金計劃」)的背景資料如下:公積金計劃由政府設立,是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後受聘,而其後按新長期聘用條款受聘的公務員的退休福利制度。政府在不同時期揀選了三個核准的集成信託計劃,為公積金計劃提供服務。這三個集成信託計劃是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下稱《強積金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