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四題:警方處理涉及舉報或投訴傳播媒介的個案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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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四題:警方處理涉及舉報或投訴傳播媒介的個案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就張學明議員有關警方處理涉及舉報或投訴傳播媒介個案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據報,警方在本月一日調查東方報業集團,並指由於有市民向警署發出電郵,投訴該集團旗下的《太陽報》在去年刊登題為「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的文章, 因此要求該集團提供有關撰文者資料,以及審批同類文章的機制。警方在一九九九年亦曾就涉及該集團的類似個案進行調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警方因收到電郵投訴而作出跟進行動的個案數目,以及政府接獲針對在報章所載的文章或報道內容涉及刑事暴力的投訴數目; (二) 警方關注上述投訴並作出跟進行動,是不是因為有關的投訴人是公眾人物;如果不是,警方怎樣核實投訴人的身份,以確認該人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