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五題:家庭暴力刑事案件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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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五題:家庭暴力刑事案件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湯家驊議員有關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五個司法年度: (一) 各級法庭處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的數目,以及當中被告被定罪的案件數目及其判罰的資料;如果沒有有關的數字和資料,原因是甚麼;及 (二) 有多少宗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的被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以及該等案件的詳細資料,包括有多少宗准予被告簽保守行為,以及被告同意簽保守行為是否控方考慮不提證供起訴的因素之一? 答覆: 主席女士: 就湯家驊議員問題的兩部分,答覆如下: (一) 在二○○三至二○○六年間,經由法庭處理的有關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按年整體數字分別為391、511、904及1 408宗。有關的詳情載列於已分發給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