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四十七)(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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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四十七)(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28條的致辭: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第28條,修正案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現有第28條賦權監警會不時向行政長官作出它認為有需要的報告。此條文反映現行做法,讓監警會可在它認為合適時,向行政長官作出適當的報告。 修正案建議刪除「不時」一詞,以清楚表明監警會可在任何它認為合適的時間向行政長官作出報告的權力。 懇請委員予以支持並通過。 完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