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四十四)(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四十四)(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26條的第(1)款(a)段及(b)段的中文文本的致辭: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第26條的第(1)款(a)段及(b)段的中文文本,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修正案把「須具報投訴」改為「須匯報投訴」。懇請各位委員通過。 完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