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三十六)(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三十六)(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涂謹申議員動議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20條加入第(3)款的致辭: 主席女士: 涂謹申議員新增的第(3)款,是警監會較早時向法案委員會建議的條文,即賦權警監會要求警方提供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的資料。我在二讀辯論的發言中已就此問題清楚表達政府的立場。我剛才又聽到各位議員的意見。 其實,這個法律專業保密權是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基本法》的一個原則。在這個原則下,只有一個很窄的範圍可容許有例外(exception)。我試從這一方面看看我們在這個立法程序當中是否需要有例外呢? 我自己想現在的香港警察是否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