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十)(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十)(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8條第(1)款(a)及(b)段,以及第(2)及(3)款的致辭: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第8條第(1)款(a)及(b)段,以及第(2)及(3)款,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第(1)至(3)款的修正,是以「須知會投訴」取代「無須具報投訴」、以「須匯報投訴」取代「須具報投訴」。 至於對第(3)(c)款的修正,是因應稍後增訂第11(3)條的相應技術性修正,表明如某投訴如因逾期提出而被歸類為「須知會投訴」,警方須向監警會交待該投訴不屬性質嚴重的原因。 法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