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二)(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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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二)(只有中文) ******************************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1、3、6、9、12、13、 21、29、30、35、36、40至43條,第2及5部的標題,以及第3部第2、3及4分部的標題,以下為他提出動議時的致辭: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剛才讀出的條文和標題。 第1及第3條 ────── 警監會現時的中文全名為「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法案委員會建議修改這個名稱,以突顯警監會獨立的地位和該會監察警方處理投訴的職能。警監會經詳細 考慮法案委員會的建議後,決定從成立法定機構之日起,改名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英文名稱則保留為“Inde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