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一﹞(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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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一﹞(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納入第44條的致辭: 主席女士: 《條例草案》第44條,正如涂謹申議員所說,是就《申訴專員條例》的一個相應修訂。《申訴專員條例》第7(1)(b)條訂明,凡法例附表1第II部所列 任何機構,在就政府所頒布的《公開資料守則》而行使該機構的行政職能時採取或由他人代其採取任何行動,則申訴專員可調查該行動。《公開資料守則》是政府部 門向公眾人士提供資料的依據,「部門」一詞包括任何部門、局、隊、服務、組、秘書處或其他政府機構。事實上,《申訴專員條例》附表第1及第II部現時只涵 蓋政府機關,包括作為政府部門並由公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