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七題:長期監禁刑罰的覆核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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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七題:長期監禁刑罰的覆核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譚耀宗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多名正在服長期監禁刑罰的囚犯向本人反映,他們雖然立志改過自新,但要符合現時覆核長期監禁刑罰的申請條件十分困難,故此他們的刑期難以獲得減免。此外,他們表示懲教署的更生服務未能有效協助釋囚融入社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 (i) 共覆核了多少個囚犯的刑罰; (ii) 建議以有期徒刑代替無期徒刑的個案數目;及 (iii) 命令有條件釋放及在釋放後接受監管的囚犯人數各有多少; (二) 會否檢討現時覆核監禁刑罰的申請條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進一步加強現有的更生服務,以協助囚犯掌握工作技能,融入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