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三題:有關落實普選的討論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6-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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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三題:有關落實普選的討論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報,一位基本法委員會內地委員上月二十七日在北京的一個研討會上表示,香港落實普選需具備下列六項基本條件:(一)在政治方面,社會各界認 同普選而這個認同取得中央的認可;(二)在經濟方面,普選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保證香港經濟不會衰落;(三)在法律方面,已完成就《基本法》第23 條立法,以及有關政黨發展的法律獲進一步完善;(四)在教育方面,香港的國民教育足夠;(五)在政治文化領域方面,香港各界尋求積極的建設性的政治文化, 而不是簡單的對抗式的政治文化;(六)在生活方式方面,鑑於生活方式在普選之後會出現變化(例如普選的行政長官面對更多的民意壓力,以及辦事方式會發生變 化),香港各界和民眾有足夠的時間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就此,行政機關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