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四題:推廣《基本法》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4-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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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四題:推廣《基本法》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漢銓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過去兩年,由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及地區團體舉辦或贊助的《基本法》推廣活動接近100項。然而,根據政府統計處在去年12月發表的“對《基 本法》的認識”的統計調查結果,只有48.3%的15歲及以上本港市民對《基本法》有些少或相當認識,而高達40.4%的小學四年級及以上學生完全不認識 《基本法》的內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上述推廣活動當中,有多少項是由政府部門主辦; (二) 過去兩年,當局曾以哪些途徑推廣《基本法》和涉及的開支總額;及 (三) 當局有何計劃讓市民大眾認識《基本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2002/03及2003/04年度,由特區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地區團體舉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