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李華明議員(規管不良醫藥廣告)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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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四題:規管不良醫藥廣告 **************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在缳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缺席期間)的答覆: 問題: 不少在香港發行的綜合性周刊,每期皆有大量與美容及改善身材有關的全頁廣告。關於規管在印刷媒體刊登的廣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在二○○四年曾強烈勸喻兩家電視台不應播出某增高器械的廣告,因為廣管局認為該廣告內的聲稱沒有憑據,而相關持牌機構也沒有盡力查明有關聲稱的真確性,在印刷媒體刊登類似的廣告有沒有受到相同的規限;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現時有沒有措施監管在印刷媒體刊登的文字廣告,而其內容是有關美容、增高、減肥及整形手術等事宜,並涉及與事實不符的聲稱;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及 (三) 鑑於有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