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李柱銘議員(實施禁煙規定)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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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三題:實施禁煙規定 ************ 以下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缳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2006年吸煙(公眾缳生)(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有關禁煙區的條文自本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相關的執法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條文實施後,缳生署控煙辦公室(下稱"控煙辦")就違反上述條文的規定所接獲的投訴個案數目;控煙辦在接獲投訴後,大約多久才會前往投訴所涉及的地點巡查、控煙辦就投訴作出相應巡查的次數,以及因而提出檢控的數目; (二) 鑑於日前有市民因勸阻食肆顧客違例吸煙而遇襲受傷,政府有甚麼措施及支援,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以及解決市民因擔心遭受暴力對待而不敢投訴或阻止他人違例吸煙的問題;及 (三) 鑑於《修訂條例》沒有規定禁煙場所管理人須對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