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何俊仁議員(器官捐贈)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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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七題:器官捐贈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日一名港人因急性肝衰竭入院,急需進行換肝手術,但因屍肝不足,在港家人又不適合捐出活肝,惟有安排他適合捐出肝臟的內地近親來港捐肝救治。 然而,由於該位近親是一名非符合資格人士,故需為肝臟移植手術向有關的公立醫院支付大筆按金及入住深切治療部的昂貴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根據甚麼理據,規定在港捐贈人體器官救治本港居民的非本港居民,須按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水平繳付有關的醫療費用,以及醫院管理局有否機制評估及豁免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費用; (二)去年本港分別有多少名病人因未能獲得捐贈的肝臟和腎臟進行移植手術而去世;本港現時分別有多少名病人輪候接受肝臟和腎臟的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