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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答覆涂謹申議員(警方處理虐待動物舉報的新指引)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食物及衞生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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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警方處理虐待動物舉報的新指引 *********************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得悉,警方早前訂立指引,列明會將懷疑虐待動物的個案,交由刑事偵緝部人員(刑偵人員)調查。然而,最近有市民致電警方報案中心作出有關的舉報,但警方卻拒絕受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指引訂立至今,警方共接獲多少宗涉及懷疑有人虐待動物的舉報;當中轉交刑偵人員調查、交由其他政府部門處理(按部門名稱列出)、提出檢控及有關人士被定罪的個案各有多少,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刑罰; (二) 自上述指引訂立至今,有否接獲涉及警方調查手法的投訴(例如拒絕進行調查);若有,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投訴查明屬實;以及警方有否定期檢討該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