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梁耀忠議員(針對青少年的控煙措施)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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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七題:針對青少年的控煙措施 ****************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年一月至今,當局就執行禁止售賣煙草產品予18歲以下人士的條文而進行巡查的次數,以及提出檢控的數目;及 (二) 現時負責執行上述條文的政府人員數目?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以來均透過多方面措施多管齊下減少煙草對青少年的禍害,包括宣傳及教育、提供戒煙服務、徵收煙草稅,以及立法控煙例如擴大禁煙區等。而執行控煙法例中不得售賣煙草產品予18歲以下人士的規定,是當局針對青少年的控煙工作其中一部分。 在青少年的宣傳教育方面,缳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辦)特別為學校製作了關於在校內實施控煙措施的指引及展覽板,並製作以青少年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