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李華明議員(內地供港蔬菜)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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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內地供港蔬菜 *************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當局向本會食物安全及環境缳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輸港蔬菜必須來自註冊供港菜場,而每一批輸港的內地蔬菜亦必須附有內地當局發出的「供港澳蔬 菜農藥使用報告單」和「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管卡」,以及在包裝上(例如籮、箱)掛上列出蔬菜來源的標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有一些從內地進口的蔬菜的標籤只列出收購加工企業的註冊登記號,而沒有提供菜場的資料,當局如何確保這些蔬菜源自註冊供港菜場;及 (二) 會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堵塞上述漏洞,防止收購加工企業將非註冊供港菜場的蔬菜輸入本港? 答覆: 主席: (一) 根據現行特區政府與內地監管當局的行政安排,供港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