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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致辭(只有中文)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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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致辭 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通過政府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提出的決議案,內容已載於議程內。 立法會在本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分別通過《進出口(修訂)條例》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兩項法案。兩條條例中分別載有條文,授權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藉憲報公告條例的生效日期。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亦賦予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其他職能,包括可為施行該條例訂立規例。 根據政府總部決策局的重組計劃,原來工商及科技局的工作,將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交由新成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立法會已於本月十四日通過一項由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的決議案,將本來由原有政策局局長行使的相關法定職能,自七月一日起轉移至新政策局局長。然而,由於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