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1-09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旨在加強現有保障消費者的法例,防止不良零售商以詐騙、誤導或不公平的手法營商。條例草案不但保障消費者及遊客,同時亦可維護香港得來不易的「購物天堂」美譽。 《商品說明條例》是保障消費者的一條重要法例,主要是防止商店在銷售過程中作出虛假的商品說明和失實陳述。不過,現有的條文不足以對付不誠實的零售商以不正當的手法,誘使消費者達成交易。這些手法,包括向消費者提供誤導標價、使用誤導用語,又或就貨品的保養及維修服務、電子產品售價是否包括基本配件、或商店有否得到有名望或聲譽的人士或機構支持,作出虛假或誤導的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