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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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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2007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 《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旨在加強現有保障消費者的法例,防止不良零售商以詐騙、誤導或不公平的手法營商。條例草案不但保障消費者及遊客,同時亦可維護香港得來不易的「購物天堂」美譽。 《商品說明條例》是保障消費者的一條重要法例,主要是防止商店在銷售過程中作出虛假的商品說明和失實陳述。不過,現有的條文不足以對付不誠實的零售商以不正當的手法,誘使消費者達成交易。這些手法,包括向消費者提供誤導標價、使用誤導用語,又或就貨品的保養及維修服務、電子產品售價是否包括基本配件、或商店有否得到有名望或聲譽的人士或機構支持,作出虛假或誤導的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