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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開放公共街道設施和政府物業安裝無線上網設備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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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六題:開放公共街道設施和政府物業安裝無線上網設備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已開放政府物業和公共街道的設施(例如電燈柱及天橋)予認可服務供應商作安裝Wi-Fi無線上網天線之用,並只收取象徵式租金,以推動在公共地方迅速提供具成本效益的Wi-Fi無線上網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提出申請在電燈柱安裝Wi-Fi無線上網天線的供應商數目和所涉及的電燈柱的總數;及 (二)有否制訂措施,確保有關的政府部門(例如運輸署)和電力公司,會積極配合服務供應商的安裝工程;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為促進香港發展成為一個領先無線城市,政府已開放公共街道設施(例如電燈柱等)和政府物業予電訊服務營辦商安裝Wi-Fi設備和裝置,並只收取象徵式租金,利便他們提供W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