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智能身份證上的免費電子證書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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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十一題:智能身份證上的免費電子證書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了促進電子商貿,香港郵政讓市民在二○○三年六月至二○○七年三月期間,選擇將電子證書植入他們的智能身份證,首年免費使用。該免費使用期其後數次被延長,而最後,在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發出的所有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的免費使用期,均獲延長至三年。在二○○六年十一月,政府批出合約予一家外間承辦商,負責營辦電子證書計劃,為期四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二○○三年六月至二○○四年年底期間發出(因而在二○○七年或該年年底前到期續期)的上述免費電子證書的總數;當中在三年免費使用期屆滿後續期的證書數目,以及從中取得的總收入; (二)處理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續期工作所需的費用,是由香港郵政還是上述外間承辦商負責;若由香港郵政負責,截至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