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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固定及流動網絡互連費安排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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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六題:固定及流動網絡互連費安排 以下為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發出聲明,公布電訊局長將會在兩年過渡期後,藉撤銷下述規管指引,放寬規管固定及流動互連費的安排:採用以流動網絡付費為基礎的固定及流動網絡互連費(互連費)架構。電訊局長表明,日後的重點將放於固定和流動網絡營辦商的洽談結果,電訊局長只會在無法達成協議時才協助斡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電訊局長是否計劃如期在過渡期結束時撤銷流動網絡付費的規管指引; (二)有否評估電訊局長容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電訊盈科)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增加其互連費,是否符合放寬規管現行固定及流動互連費安排的政策;若評估的結果認為符合該項政策,理由為何; (三)有否評估電訊盈科在未有事先通知或諮詢其他電訊營辦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