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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寄失郵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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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七題:寄失郵件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指香港郵政遺失其投寄的郵件,使他蒙受損失及感到不便。然而,當他要求有關的郵政局作出交代時,郵政局職員卻表示香港郵政無須就遺失郵件負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接獲多少宗有關香港郵政遺失郵件的投訴; (二)有否研究香港郵政遺失郵件的原因;若有,結果為何;及 (三)香港郵政會否採取措施,避免遺失郵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郵政署過去三年接獲有關寄失郵件的投訴為144、699及124宗。郵政署每年平均處理的郵件約有14億件,遺失郵件的比例少於百萬分之一。 (二)根據郵政署的經驗,不少郵件因投寄人書寫的派遞地址不詳或不正確,而未能成功送達收件人。另外,亦有因為收件人的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