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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化妝品及護膚品安全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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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一題:化妝品及護膚品安全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江華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規管市面上的化妝品及護膚品的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有否接獲有關使用上述產品後出現皮膚敏感或其他身體不適的情況的投訴;若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三年,有否驗出該等產品含有對人體有害或有毒的物質;若有,詳情為何; (三)有否檢討現時針對該等產品的安全的規管措施,以及如何確保該等產品不含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及 (四)是否知悉所有該等產品現時是否均有列明其生產日期及使用期限,以及當局會否考慮進行立法予以規管? 答覆: 主席: (一)由二○○六年起至本年九月底,香港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接獲關於使用化妝品(包括唇膏、粉底、指甲油及睫毛液)及護膚品(包括面膜、護膚霜、面霜、美白產品、精華素及防曬產品)導致皮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