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媒體內容的規管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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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四題:媒體內容的規管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答覆: 問題: 有評論指出,近年不少傳媒機構的操守存在問題,因而對社會風氣及青少年產生深遠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兩年,當局或相關行業機構接獲關於印刷及電子傳媒機構行為操守問題的投訴及這些傳媒機構因而被懲處的個案數目分別是否有上升的趨勢;期內有否檢討現行措施是否足夠可以處理這些投訴; (二)鑑於透過互聯網發布新聞及信息越來越普及,當局有沒有留意到一些傳媒機構以不道德的手法報道及發布信息的內容(包括文字、相片及短片)是否越趨嚴重;過去兩年,有否向有關的傳媒機構發出警告或提出起訴;以及 (三)在尊重新聞自由及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當局如何監管傳媒機構自律,不去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答覆: 主席: 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香港特區政府一向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