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貿易展覽的角色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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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八題: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貿易展覽的角色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收到多宗投訴,指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既管理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又舉辦貿易展覽會,存在角色衝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貿發局同時作為會展的管理者及貿易展覽會的舉辦商(展辦商)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二)是否知悉,當貿發局和私營展辦商希望在相若日期租用會展場地時,貿發局如何處理有關情況(包括誰有優先權); (三)是否知悉,貿發局舉辦的貿易展覽會的參展商和租用會展場地的展辦商現時有何途徑就貿發局的決定和規管措施提出申訴; (四)鑑於貿發局向其在二○○九年舉辦的貿易展覽會的每個本地參展商提供2,000港元的津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有否評估該做法會否使私營展辦商流失客戶,以及有否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及造成壟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