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三期擴建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1-0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二題: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三期擴建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淑莊議員的提問的口頭答覆: 問題: 關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第三期發展計劃(發展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前工商局局長在二○○○年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表示,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曾就其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管理權合約尋求法律意見,意見指在合約有效期內,若貿發局將會展中心任何擴建部分的管理權批予另一間公司,將可能面對法律挑戰,有關的合約條款是否適用於擬議的第三期擴建部分,以及政府會否因該條款而不可以公開招標的形式批出該部分的管理合約;若不適用,原因是甚麼; (二) 政府當局有沒有分別向一個私營展覽主辦商及會議展覽設施營運商承諾,在完成亞洲國際博覽館第二期工程前,不會進行其他擴充會議展覽設施的計劃;若有承諾,詳情是甚麼;該承諾會對發展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