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安排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香港浸會大學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教育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7-08-20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香港浸會大學 人事處 致: 各學院院長/學系/部門主任 日期: 2007年8月20日 及各研究中心/研究所主任 由: 人事處處長羅潔湘女士 檔號: DP/P07/H20/28 (M) 人事處第 6/2007 號通告 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安排 為推廣工作與家庭生活的平衡,及幫助同事更能善用工餘時間配合個人及家庭需要,大學將於新學年(即2007年9月1日)開始實施特別為非教學人員而設的「彈性工作時間」安排。 2. 大學會依照以下三個原則,來推行「彈性工作時間」安排: (a) 作為一所教育機構,大學需首要確保所有部門之運作能有效支援教學及與學習有關的活動,無論該活動是在週日或週末舉行; (b) 所有「基本服務」,包括學生服務、圖書館、保安、資訊科技、臨床診症、清潔等,必須按照大學實際的需求,繼續為有需要的使用者,提供所需的服務;及 (c) 所有非教學人員的工作時數,將按照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