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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一題:綜援受助人的牙科治療費用津貼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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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綜援受助人的牙科治療費用津貼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有關綜援受助人的牙科治療費用津貼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現行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可獲發牙科治療費用津貼(「牙科津貼」),以支付有關治療的實際 費用。該等人士須先到社會福利署(「社署」)認可的牙科診所索取一份估價單,然後把估價單交回所屬地區的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作申請有關津貼之用。有長者、 牙醫及前線社工向本人反映,社署的職員沒有告知上述受助人,他們在獲批牙科津貼後,可選擇由非認可診所的註冊牙醫提供同樣的治療服務,因而為受助人帶來極 大的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綜援受助人在獲批牙科津貼後選擇在非認可牙科診所接受治療,以及所涉津......